什么都没得看的时候,再读张爱玲总是不会错的。
读《色戒》,晓得佳芝最后竟是死。“他一脱险马上一个电话打去,把那一带都锁起来,一网打尽,不到晚上十点钟统统枪毙了。她临终一定恨他。不过‘无毒不丈夫’。不是这样的男子汉,她也不会爱他。”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以前读得不上心,我一直以为他是放过她的。
那些轻描细画而成的转折,只见森林不见树木。起初可能因为一个眼神爱他,后来投入全部身心涣散而甘愿,哪里还记得什么眼神。原来奔走筹款的人叫黄磊,张奶奶还提到了辜鸿铭。至于世钧的侄儿叫小健,我也是后来才笑看到,这口井里的宝贝总有一样是自己的。
李安到底会将《色戒》拍成哪个模样,真是有事不关己的担忧。这么短,像一幕心理剧小品。需费心交代且也有空间的应该是佳芝在港大的时候,小说里只是像补妆,镜子是对着,心思却匆匆。佳芝与梁闰生、与邝裕民到底怎样,她一个十二三岁即有人追求的女子,怎么会去做特务杀特务。
而佳芝对易先生,应该是不用经营的吧。她真爱他么,也未必,只是觉得应该会爱,于是便爱了,到死都没戴上那只六克拉的粉红钻戒。女人做什么事情都不算正经,惟有要爱,对感情要搞清楚拎清爽。即使要杀他,家与国也离得远着,真到最后关头,她心里想一想,哪怕只有一点点不舍得,也会犯糊涂,且觉得值得。
我起床,看见我娘坐着吃咸粥,她没抬头,我也没出声,只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走过。于是觉得我们就像两个陌生人。
小时候,放学回家,看见大人们都不在,楼上楼下寻遍,舒一口气,觉得天地都是自己的,像一个可以为所欲为却不动声色的匪类。 |